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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请选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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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ACD 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2)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性的监督检查(3)有针对性地对某些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参见教材P142。 |
【答案解析】AC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参见教材P126。 |
【答案解析】BCE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因素。参见教材P133。 |
【答案解析】ABE 《劳动法》第三条在劳动卫生方面赋予了劳动者享有的7项权利:一是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是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三是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四是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五是享 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六是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参见教材P125。 |
【答案解析】ABDE 参见教材P129,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 |
【答案解析】ACE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参见教材P129~130。 |
【答案解析】ABD CE选项是卫生部门的职责。卫生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2011年的教材都有调整。参见教材P134。 |
【答案解析】ABDE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22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参见教材P130。 |
【答案解析】ABD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国检查监督的主体包括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个人和组织等。参见教材P124。 |
【答案解析】ABDE 行政许可分为以下5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参见教材P117。 |
【答案解析】AC 行政许可的听证包括依职权听证和依申请听证两种形式。参见教材P123。 |
【答案解析】CDE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凡是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属于处罚的对象。参见教材P104。 |
【答案解析】ACDE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参见教材P129。 |
【答案解析】BCE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因素。参见教材P133。 |
【答案解析】BCD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分别给予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取消其相应资格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职、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见教材P135。 |
【答案解析】BCDE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适用以下情况:(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参见教材P110。 |
【答案解析】ACE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有简易和一般两种程序,听证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不是独立程序。参见教材P111。 |
【答案解析】ACE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三)其他严重的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2.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见教材P102~103。 |
【答案解析】BC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是指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负有责任的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参见教材P99。 |
【答案解析】AB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实施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行为,帮助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对组织者或者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规定,以共犯论处。参见教材P101。 |
【答案解析】ACD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B选项应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E选项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参见教材P1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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