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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233税法》基础精讲课程讲义【笔记】【据徐孟洲、北大20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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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讲义

课程名字:自考《00233税法》基础精讲课程讲义【笔记】

依据教材版本: 

教材主编:徐孟洲

出 版 社:北京大学

版  次:2008年版

课程目录:

第一章 税法基本理论 2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和根据 2

第二节 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4

第三节 税法的地位、功能与作用 4

第四节 税法的要素 6

第五节 税法的解释、渊源和体系 11

第六节 税法的产生与发展 14

第二章 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17

第一节 税收法律关系概述 17

第二节 税权及其基本权能 18

第三节 税收征管体制 20

第四节 纳税人权利 21

第三章 增值税会计实务 21

第一节 增值税的概述 22

第二节 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24

第三节 增值税法的特殊征管制度 51

第四章 消费税会计实务 56

第一节 消费税的概述 56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3

第三节 消费税纳税申报 72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实务 74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基本要素 74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76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4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84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实务 87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概述 88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92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特殊征管规定 125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29

第七章 其他实体税法 130

第一节 关税 130

第二节 财产行为税 134

第三节 涉及土地与资源的税法 146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与教育费附加 153

第八章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155

第一节 税务管理概述 155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161

第三节 税务代理制度 166

第四节 税收救济制度 169

 

 

第一章 税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和根据

  税收的概念

  (一)税收的概念:

  政府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主要特征:

  1.强制性(保障)

  2.无偿性(核心)

  3.固定性(必然结果)

  相互依存 缺一不可

  1.强制性

  税收是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而强制征收的,并非是自愿缴纳。

  税收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

  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征税,纳税人(包括法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强制性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前提,也是国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即实现国家职能)的保证。

  2.无偿性

  国家取得的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

  税收的无偿性,使得国家可以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统一安排使用。这种无偿的分配,可以贯彻国家的政策,改变国民收入使用额的构成和比例,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税收的无偿性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它是税收三个基本特征的核心。

  3.固定性

  国家在征税之前就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收数额之间的数量比例,未经批准不能随意改变。

  税收的固定性既是对国家的约束,也是对纳税人的约束。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经济组织和个人应不应纳税、应纳什么税、纳多少税,这表明国家与纳税人的根本关系具有固定性。而纳税人只要取得了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或发生了应税行为,或拥有应税财产,就必须按规定的比例或定额纳税,不能自行减免和降低标准。

  下列有关税法和税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税收的征税主体是国家,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

  B.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C.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D.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其中强制性是其核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无偿性是其核心

   

  税收的分类

  税收的分类是指对税收体系中各种税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归类。

  (一)根据计税标准不同进行分类: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其应纳税额随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能充分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因而大部分税种均采用这一计税方法,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房产税等。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课税对象的价格×比例税率

  (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其课税数额与征税对象数量相关而与价格无关。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不受征税对象价格变动的影响,税负水平较为固定,计算简便,如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课税对象的数量×定额税率

  (二)根据征收对象不同进行分类:

  流转税

  所得税

  财产税

  行为税

  资源税

  (一)流转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二)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四)行为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五)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三)按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直接税、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如所得税。

  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如增值税。

  (四)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的不同:

  中央税 :如消费税、关税 、车辆购置税

  地方税: 如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共享税 :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五)按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普通税和目的税。

  普通税是指用于国家财政经常开支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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